1、国际民众服务组织(Service Civil International,SCI)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生产等待恢复,城市需要重建,重建家园,人们需要团结和平的氛围,需要理解和沟通。在瑞士,德国人皮埃尔组建了《国际民众服务组织(SCI)》。该组织致力于救灾、重建家园,促进欧洲国家人民之间的交流。在20世纪20年代,参加瑞士水灾的救助;30年代,参加西班牙内战的救援工作。该组织还在印度设了分部,参加印度地震的救灾抢险。
在《国际民众服务组织 (SCI)》的影响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多数欧洲国家相继成立了志愿者组织。成立早的组织国际化,并出现了一批专门协调各国志愿者活动的国际组织。比如丹麦国际合作协会(Ms)这个志愿者组织,向世界各国派遣过大量的志愿者,到不发达国家传播技术知识,推动当地的生产建设。
早成立的《国际民众服务组织(SCI)》,在欧洲有21个分部,在亚洲、非洲地区有7个分部,在欧洲分别设有秘书处。他们的志愿者工作受到欢迎,影响非常广泛,推动着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推动着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 2、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ICRC)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863年创立于日内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中立的组织,其人道职责主要源自1949年《日内瓦公约》。该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在全球80多个国家有员工;资金主要来自于各国政府以及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自愿捐赠。宗旨是为战争和武装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保护和援助。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从1863年至近代的历史可分为四部分:红十字创建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18至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发展规制武装冲突的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那些没有参加或不再参加战斗的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日内瓦公约》息息相关。
国际红十字运动不是个单一机构。它是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以及189个国家红十字会构成的。每个组成部分都有各自独立的法律地位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都共同遵守在七项基本原则之下。
这七项基本原则包括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和普遍。运动每个组成部分都尽力尊重和维护这些原则。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成立于1919年,它鼓励、协助并促进各国红会为最脆弱人群开展各类人道活动。该组织主导并协调各国红会为自然灾害和技术灾难受害者、难民和受卫生紧急情况影响的人开展的援助活动。
国家红十字会是其本国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负责提供包括救灾、卫生和社会项目等一系列服务。在战时,他们会援助平民并为武装部队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要想加入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国家红会必须先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然后加入国际联合会。运动章程中列出了获得承认的十项条件,其中包括在其本国立法中承认红会的自治地位、使用公认标志以及坚持七项基本原则等。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会,而且红会必须设在独立主权国家的领土之内。
3、国际志愿服务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CCIVS)。你知道吗?国际志愿者网络就是该志愿者分支合作方哟
1948年4月2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创立了国际志愿服务协调委员会,主要工作是协调各成员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因创始时成员组织均以劳动营为主要活动形式,故最初定名为“国际志愿劳动营协调委员会”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Work Camps -- CCIVW),后随着活动内容的丰富和形式的多样化,更名为“国际志愿服务协调委员会”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 -- CCIVS) 。
国际志愿服务协调委员会(CCIVS)创建于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本着和平、反战与人道主义宗旨,一面协调各会员组织以劳动营为载体,率领广大青年投身于重建家园的事业,一面积极倡导和平、民族团结、互敬互谅,推动各国青年的友好交往,为促进各国人民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加速战后各国人民生活正常化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 194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立了国际志愿协调委员会(CCIVS)。
60年代中后期,欧洲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日益健全,一度由志愿者包揽的慈善性工作逐渐转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同时,冷战的集团斗争导致CCIVS内部分化为泾渭分明的两派,他们之间互相牵制,严重制约了其潜力的发挥及进一步壮大。
80年代中后期,美、英等国相继退出教科文组织,迫使教科文组织不得不大幅度削减给予非政府组织的经费,CCIVS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财政危机。更为严峻的是,组织内部笼罩着失落、迷惘的气氛,许多人对志愿服务的宗旨、社会效能和组织生命力产生了怀疑和分歧。
80年代末、90年代初,冷战结束,两极格局瓦解,对党派斗争、政客空谈深感失望的欧美青年越来越关注失业、健康和环境等涉及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某些国家的政治家也认识到,引导青年投身志愿服务、以民役替代兵役不失力缓解就业压力、消化过剩人力资源和避免社会动荡的一种良策,非政府组织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CCIVS顺应这种形势,在千方百计寻求财政支援的同时,针对失业、种族冲突、文盲等主要社会问题,及时调整了工作方针和重点。同时,随着非洲和中东欧地区非政府组织的大量涌现,CCIVS抓住时机积极发展新会员,不断壮大声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CCIVS有着较深的历史渊源,它不仅缔造了CCIVS,而且自成立至今,教科文组织的青年和体育活动处一直是它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无论是历史上、经费上还是工作范围上,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4、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The United Nations Volunteers ,UNV)
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由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组建。UNV总部原设在瑞士日内瓦,后于1996年7月移往德国波恩。UNV是联合国系统内一个独特的机构,从事和管理与国际志愿者事业相关的各类事务。它从属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是联合国系统内最大的直接向发展中国家输送各种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志愿人员的组织。
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的宗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积极有效的援助,以支持全球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该组织的中方合作伙伴是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项目的设立由双方批准。北京国际志愿人员协会作为得到了该组织的认可,负责联合国志愿人员项目在中国的开展和具体实施。
联合国志愿人员在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服务。联合国志愿人员服务的领域非常广泛,从扶贫,安全农业、环境保护、卫生、教育、社区发展、职业技术培训、工业技术、交通、能源、信息技术、性别意识和人口研究到向战争动乱的国家地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维和、组织参与民选等。他们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与需要技术帮助的政府进行技术合作;
在社区和基层工作,帮助所在地区的人民达到自力更生的目标;
从事人道主义的援助工作,帮助受援人民重建家园;
从事民主选举及和平建设事业。联合国志愿人员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聆听并参与讨论;他们提供教学和培训;他们鼓励、支持和促进他们的服务对象。在工作的同时,志愿人员还共同分享并交流思想、技术和经验。作为一名志愿者,不但直接参与帮助发展中国家达到其自力更生的发展目标、改善贫困人民的生活状况、在战乱国家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帮助和平建设,而且也能在志愿工作中开阔眼界、积累丰富有效的实践经验。
联合国志愿人员在全世界140个国家提供服务。其中45%在非洲,24%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15%在中东欧,其余在阿拉伯国家、加勒比海及中南美。三分之一的志愿人员在全球最为贫困的地区工作,那里地域偏僻、经济落后。他们有一半远离都市,在偏远的村镇工作。
5、国际志愿者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Volunteer Effort,IAVE)
国际志愿者协会创立于1970年,是一个世界性、非盈利的自愿工作者的组织。其宗旨是鼓励和推动世界各国有爱心的人,发挥自愿奉献的精神,团结起来,为社会的变革和经济的发展而努力。主要任务是:安置和推荐志愿工作者;从事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开发农村、保护环境;关心卫生健康和营养事业;为年老体弱、艾滋病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保护儿童权利,协调解决家庭问题;安置和帮助国际难民;为退休的老年人安排活动,组织文娱活动;提倡人权和从事其它各类社区服务的活动。该协会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特别咨询地位,该协会成员可参加联合国公共信息部举行的非政府会议。
6、国际志愿者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IVD)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 for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国际志愿者日作为国际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标志已经深入人心。现代国际志愿者活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志愿者开展了义务服务活动,在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7、国际志愿者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s,IYV)
在国际社会,志愿者源于对战争的人道主义援助,它为人类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和平年代,志愿者帮助弱者、消除贫困、保护环境、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努力,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净化社会风气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象欧美国家的志愿服务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志愿服务制度和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国界、跨洲界的服务网络,积累了不少经验。它们的志愿服务组织基本上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运转的,志愿服务的突出特点有:一是专业性强。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员大多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如教学、救护等。二是注重立项操作。从事的志愿服务大多不是凭空臆造的活动,而是往往经过调查研究,分析是否可行,这样也能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规范化、法制化。法国、德国等国已把志愿服务与“国家服务”联系在一起了,一般地讲,青年或者需服民役,或者需服兵役,民役包含参与一定量的公益服务。不少国家的政府已把志愿服务纳入其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体系,从而使志愿服务工作成为越来越多公民的自觉行为。四是向国际化发展。一些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是在联合国国际志愿服务协调委员会等机构协调和指导下开展的,不少项目是跨地区、跨国界的,志愿人员常常被派往世界各地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因而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
联合国还把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志愿者日”,目的是鼓励全球各地政府及团体,于当天共同表彰志愿者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并藉此提醒社会人士积极支持及参与义务服务。
为向世界人民展示志愿者作出的卓越成就,并在全球范围内倡导志愿精神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1997年11月召开的第5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将2001年定为国际志愿者年(IYV 2001)的决议。
国际志愿者年的四大目标是:充分认识志愿贡献、积极支持志愿活动、建立志愿网络体系和倡导弘扬志愿精神。2001国际志愿者年的揭幕仪式于2000年11月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 ——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